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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富矿精开”工作,切实推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规定,********政府组织实施,******局具体承办**市大槽子东金煤探矿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一)出让人:****
地 址:****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
电 话:0851-****6028
(二)协办人:****政府
(三)经办人:******局
地 点:**市**路11号
电 话:0859-****638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地点:****中心D区
电 话:0859-****731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省**市大槽子东金煤探矿权
(二)勘查矿种:金、煤
(三)地理位置:**省**市
(四)面积:2.3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省**市大槽子东金煤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 |
|||||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105.****002 |
25.****000 |
13 |
105.****651 |
25.****922 |
| 2 |
105.****268 |
25.****532 |
14 |
105.****563 |
25.****861 |
| 3 |
105.****292 |
25.****092 |
15 |
105.****321 |
25.****819 |
| 4 |
105.****216 |
25.****359 |
16 |
105.****471 |
25.****149 |
| 5 |
105.****086 |
25.****626 |
17 |
105.****050 |
25.****220 |
| 6 |
105.****977 |
25.****884 |
18 |
105.****319 |
25.****672 |
| 7 |
105.****649 |
25.****721 |
19 |
105.****330 |
25.****260 |
| 8 |
105.****190 |
25.****030 |
20 |
105.****489 |
25.****048 |
| 9 |
105.****640 |
25.****719 |
21 |
105.****900 |
25.****410 |
| 10 |
105.****699 |
25.****428 |
22 |
105.****791 |
25.****741 |
| 11 |
105.****868 |
25.****049 |
23 |
105.****540 |
25.****372 |
| 12 |
105.****181 |
25.****991 |
24 |
105.****889 |
25.****002 |
| 勘查矿种:金、煤,区块面积:2.38平方千米 |
|||||
| 说明:坐标的表达形式,如:经度:105.****002的度分秒形式为:105°26′26.002″,纬度:25.****000的度分秒形式为:25°33′36.000″ |
|||||
(五)勘查工作程度:草根阶段(尚未开展地质勘查工作)
(六)勘查投入要求:按照《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执行。《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如有修订,按照新修订的《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执行。
(七)出让年限:5年,从探矿权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八)起始价:12万元
(九)出让收益率:金矿2.3%、煤炭2.4%,涉及其他矿产的,出让收益率按《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确定。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2.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竞买人应具备与****煤矿勘查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并承诺5年内需完成勘查工作,达到转采矿权的勘查程度要求。
6.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申请流程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公告已发布在自然**部网站、****网站、******局、****门户网站。
(二)出让公告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8日。
(三)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9:00时起—2026年3月18日17:00时止。
(四)申请报名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意向竞买人可持CA数字证书登录****网站(网址:http://qxnzggzyjyzx.cn/),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具体事宜可联系****,服务电话:0859-****731。电子标服务
(五)意向竞买人申请流程
1.未注册的:请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南州)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信息填写注册 。(http://qxnzggzyjyzx.cn/)
2.已注册的:请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南州)门户网站(http://qxnzggzyjyzx.cn/)“用户登录→交易大厅”。
3.咨询电话
“**省统一注册平台”**南州咨询电话:0859-****731(交易受理科),信息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CA:182****4353),办理成功后即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南州)按需开展业务。
(六)报名材料
竞买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2、3、4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第5条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4);
5.保证金缴存凭证(上传电子凭证或原件扫描件);
6.非联合体竞买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5)。
六、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时间:2026年3月19日9:00时—2026年4月3日下午15:00时
(三)网址:http://qxnzggzyjyzx.cn/。
(四)地点:********中心D区)
(五)资格审查:竞买人登录报名网址上传申请材料,出让人在交易平台进行审核,交易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进行报价。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11日9:00时起至2026年3月18日17:00时止。(工作日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无效:
1.申请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标书代写
2.申请资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资料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成交结果公示、出让合同签订、出让收益缴纳
(一)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挂牌期限届满前(2026年4月3日下午15:00),无人参与报价的或报价无效的,本次挂牌出让作流标处理;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需参与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需于2026年4月3日下午15:00****中心D区****二楼多功能一厅参与现场竞价,逾期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能参加现场竞价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竞价(委托参加现场竞价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竞买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局、****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国有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资格确认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国有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资格确认书》原件。
(三)成交结果公示
《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部网站、****网站、******局网站、****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申请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五)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探矿权人按规定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登记及相关开采手续后,在开采时,每年按照(财综〔2023〕10号)规定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率。
(六)矿业权登记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七)勘查许可证办理
探矿权人编制的《勘查方案》******厅批准后,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因法律法规**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双方应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竞买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不详、政策发生变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部门提出退款、索赔要求。
(三)为有效保障产业发展用矿需求,探矿权出让期限限定为5年,该期限内需完成勘查工作,达到转采矿权的勘查程度要求。若到期未完成勘查工作,探矿权证、勘查许可证将不予延续、保留。
(四)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本次勘查程度为草根阶段,意向竞买人需谨慎评估勘查风险。
(五)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探矿权人应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六)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矿权区块面积缩减、探矿许可证废止、探矿许可证被吊销),所缴纳和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和补偿。
(七)竞得人应当按《**省矿产**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和出让人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及时开展勘查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八)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勘查过程中需与属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水库、河道、通讯光缆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项目区块部分区域与龙洞河重叠,如需在河道范围内开展探矿活动,须按“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取得行政许可。
(十)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有关规定,竞得人应委托具有考古资质的单位进行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实施建设过程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如发现文物和疑似文物时,请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文物行政部门处理。
(十一)该项目属于勘查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若项目涉及基本草原,按相关规定对矿山用地进行优化,对基本草原予以避让。
(十二)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公告或出让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局提出,******局商****核实处理。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涉及政策问题的,可书******局提出,联系电话:0859-****061;涉及挂牌出让活动等具体事宜的,可书面向****提出,联系电话:0859-****731。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出让人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出让合同:
(一)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
(三)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
(四)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其他相关费用;
(五)向主管部门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
(六)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保证金交款注意事项
1.交款时间:2026年2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17:00止。意向竞买人****银行咨询对公账户办理业务时间,保证金应在交款时间截止前到达收款账户。
2.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3.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账号:381********000091
4.意向****银行账户名称应当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5.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完成探矿权出让一次性收益成交价后,执缴款书原件在5个工作日内到****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发生中止或终止出让该探矿权情形时,自相关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二)本次探矿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无底价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2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按整数倍增价报价方式,后一报价高于前一报价,价高者竞得。
(三)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国自然**部网站、****网站、******局网站、****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四)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因未详尽踏勘导致出现影响后续勘查开采的问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自行解决。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五)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站按公告规定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六)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859-****663
十三、附件
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
2.竞买人一般情况表(参考模板)
3.竞买声明(参考模板)
4.资金承诺书(参考模板)
5.非联合体竞买承诺书(参考模板)
******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