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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划拨用地目录》(自然**部令第16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对拟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有关情况
经研究,我局拟划拨供应以下项目用地,土地用途、建设项目等信息如下。
| 地块位置 |
**区**湖8-01-02-04-01地块 |
| 用地总面积 |
13270平方米 |
| 土地规划用途 |
医疗卫生用地 |
| 拟建设项目名称 |
******防治中心项目 |
| 用地申请人 |
****防治院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一)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划拨供地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三新南路7号
联系电话:0752-****177
联系人:张生
****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