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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年加工110万吨建筑废弃物再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10万吨建筑废弃物再利用建设项目
单位:**市****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2025年3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135****7779
通讯地址:**市**县陈**东仲宫村16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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