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名称 | 村办公室 | 标的编号 | ****01 |
| 资产类型 | 集体资产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资产类别 | 房屋 | ||
| 清查核实编码 | 无 | ||
| 坐落 | 长**花滩镇宁春村12组 | 资产面积(㎡) | 410.0 |
| 目前用途 | 构/购建时间 | ||
| 建筑结构 | 消防手续 | ||
| 产权证号 | 配套情况 | ||
| 其他描述 | |||
**市长**花滩镇宁春村村公所出租挂牌公告
受****委托,****(以下简称**农交所**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本次挂网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市长**花滩镇宁春村村公所出租。
(二)位置:**市长**花滩镇宁春村12组(小地名:野鸡田)。
(三)资产情况:面积约410平方米。
(四)租赁期限:5年。
(五)流转价格:3500元/年。
(六)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
特别提醒:
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竞价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有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报名;
(二)需提交资料
1.交易委托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三、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在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房屋,项目经营过程中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政策规定。
四、交纳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500元
(二)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农交所**所****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交易所****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开户行。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标书代写
五、竞价方式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交易所将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
(一)网络竞价规则:本次出让以单价3500元/年为底价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元/年。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于交易双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网络竞价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七、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农交所**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络竞价的。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竞得人收取(不足300元的按照300元收取)。竞得人在**农交所**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农交所**所指定账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方:****
联系人:刘苑鑫 187****4369
联系地址:长**竹海路二段61****养护段办公区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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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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