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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补遗公告(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中“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民法典》、《中华人民**建筑法》、《中华人民**招标投标法》”更正为“《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二、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三、因本次澄清内容仅涉及非实质性条款的表述优化,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未作任何修改或调整更正,因此澄清不导致开标时间延期。原定开标时间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同一内容与本招标文件澄清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澄清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予以谅解。
招 标 人:****
联 系 人:王娑斓
电 话:180****7797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侯建伟、王佳
电 话:187****3331
日期: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