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说明
各投标人:
我单位公开招标项目“****酒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修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2修改如下所示:
原:
| 7.2.2 |
履约担保 |
√银行支票、汇票 √银行保函 √担保(经国家有****公司出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一般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以合同价为基准的10%。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由中标方与业主方在合同中约定。中标单位未按协议执行本项目的,招标人有权按协议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
修改为:
| 7.2.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支票、汇票 √银行保函 √担保(经国家有****公司出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一般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以合同价为基准的5%。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由中标方与业主方在合同中约定。中标单位未按协议执行本项目的,招标人有权按协议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修改如下:
原:
| 专业负责人 |
7分 |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备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修改为:
| 专业负责人 |
7分 |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备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3月03日11:00。标书代写
招标人:****
联系人:罗世举 联系电话:187****4832
地址:开发区西航街道黄果树大街西段(西花村)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孔玲 联系电话:085****00658
地址:**省**市**区东关街道**湾F区2号楼1-4-2
2026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