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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GMP技改项目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GMP技改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开发区教育路35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技改项目主要对原露天酒精罐区拆除,改为在原厂区西北侧进行**埋地酒精罐区及泵区;对原生产车间进行扩建、加建、改造,生产车间整体升级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约为10210.49m2,其中本次加建建筑面积为4251.69m2,改造建筑面积约为5958.80m2,****结构厂房用于辅助生产用房。所有改扩建均在厂区用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用地。项目实际建设有提取生产线、颗粒剂生产线、合剂生产线、片剂生产线,实际年产合剂750t/a,颗粒剂22400t/a,片剂65t/a。
联系人:潘诗燕
联系电话:182****1711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