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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液化气叠合装置催化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2月10日我局拟对****液化气叠合装置催化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543-****197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渤海十八路669号
邮编:256600
| 项目名称 | 液化气叠合装置催化剂**回收利用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化工产业园****现有厂区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新达环境保护****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1套废硫酸再生装置及配电室、机柜等辅助设施。新上废酸再生装置再生工艺与现有装置相同,采用高温裂解工艺,使废硫酸分解为SO2,再经催化氧化生成SO3,最后用98%硫酸吸收SO3,达到提纯提浓废硫酸的目的。装置配套尾吸工段(两级碱吸收)和废热锅炉(自产蒸汽)。年处理废硫酸2.3万吨,回收2.1万吨98%硫酸回用于现有烷基化连续生产装置,同时产出1.0MPa、243℃蒸汽约1.8t/h,供厂区现有、在建装置生产使用。**1座占地面积1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替代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厂区危险废物。 |
| 拟采用环保措施 | (一)施工期(二)营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