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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县2025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长府呈〔2025〕10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县广顺镇**村的集体农用地2.5274公顷(园地2.4783公顷、其他农用地0.049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527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5274公顷。
二、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2026年1月15日
附件:****关于**县2025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南府用地函〔2026〕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