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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虎门镇南栅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中心坐标:东经:113°42'1.342″,北纬:22°47'32.754″),统一信用代码为914********334715M。现因企业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增加投资200万美元,在现有厂区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740.46万美元,占地面积28840m2,建筑面积15902m2;主要从事热熔胶、水基粘合剂和合成乳液的加工生产,年产热熔胶53000吨(其中EVA热熔胶15000吨,PSA热熔胶38000吨)、水基胶粘剂33000吨(其中烟胶、水胶合计30000吨,贴标胶3000吨)、合成乳液200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热熔胶工艺全程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采用三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合后再经1根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由1根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其中4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处理厂处理,剩余60%废水经回用水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作业区用水、包装桶/袋清洗、设备清洗和工艺废气喷淋用水。 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 一般工业固体****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6-02-10 |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