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匀市2025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的批复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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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2025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2-10 18:28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市2025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授权和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市匀东镇幸福村的集体农用地0.1289公顷(耕地0.0224公顷、林地0.090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128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1289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市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你市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五、你市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林地,应按照《森林法》规定办理用林手续后方可使用。

2026年1月15日

附件:关于**市2025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黔南)用地函〔2026〕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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