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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5400吨有机中间体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400吨有机中间体项目(重新报批)
地点:********开发区雪莲**、焦晋高速西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主要为生产车间(含原料储存);辅助工程主要包括丙类仓库、备件库、配套用房等;公用工****研发中心)、控制楼、门卫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收集处理措施等。目前原料库一及成品库二均未建设,原料、产品均暂存于生产车间内。另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位置发生变动。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道震
联系电话:155****619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