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拟定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摇号选定对被申请人**市保利****公司强制清算案的清算组。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市保利****公司由******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彭中元。注册地址为:**市**区建设路龙庭贵筑A栋203号门面。该公司于2017年1月3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管理局****公司强制清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2024-2025****法院一、二、三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院的破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工作的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在本院无未结强制清算案件或企业破产案件,且与本案无其他利害关系;
5.申报机构自愿接受本院监督管理和考核检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于报名截止日前将《选任管理人申请书》提交本院209办公室,正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随机摇号环节,通过摇号确定一名中选清算组与一名备选清算组(“中签1”为中选清算组,“中签2”为备选清算组)。
如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只有两家,从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担任管理人,另一家为备选管理人;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的,直接指定该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没有申报机构报名的,****法院管理人入围名录中对应等级轮候的机构中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案件清算组及备选清算组。
联系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可到本院民二庭(联系人:刘瑾嫦 0738- ****020)了解本案的基本情况。
递交申报材料联系人:金雪涔 0738-****021
纪检监察电话 07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