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龟山都市田园项目(EPC+O) |
招标阶段 |
(EPC+O)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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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原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2.初步设计文件”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同步发布的“龟山都市田园初设****0209”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节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原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工程量模拟清单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同步发布的工程量模拟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工程量清单文件”节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随本答疑纪要同步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节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的内容修改为:“****建设部分最高投标限价****7600元,其中:1、设计费240740元(即施工图设计费为240740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6860元(含暂定金/元)。(二)投标人投标报价中设计费应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中对应的设计费进行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工程建设部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第3条内容修改为:“暂定金额:/元,勘察费(如有):/元,设计费:240740元【其中含 BIM 费用 /元(招标项目明确应用 BIM 技术的,应当列明 BIM 费用)】,预备费:/元。注:暂定金额、勘察费(如有)、设计费、预备费由招标人填入。”标书代写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2项目运营部分商务部分-资质申报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承诺自项目正式运营起三年内,成功申报并通过****基地、****基地、****基地、****基地的认定的得2分;投标人承诺自项目正式运营起五年内,成功申报并获得至少一项国家级相关荣誉或资质认****基地、****基地等)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标书代写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原招标文件内容“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3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4日”修改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3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04日”,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注-第2条内容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注-第2条内容删除。标书代写 九、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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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2月10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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