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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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2-09 19:23
名 称 关于2026年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号
来 源 ****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市**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县百依都金矿勘探

******县西北向288°方位直距90km处

****

******公司

勘探区位于****县西北向288°方位直距90km处。行政区划隶属**县管辖,****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74°09′42.000″,北纬39°58′08.000″;项目总投资79.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主要开展探槽工作、化验测试工作,用于查明本矿床内共圈定主要矿体储量情况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工程占地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以天然牧草地为主,占地主要包括槽探、临时道路用地、生活营地,工程占地点状分布,面积较小,探矿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后,对区域土地利用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施工活动应限制在设计的临时占地范围内;避开大风天气、大雨天施工,表土尽量减少挖运频率和次数;勘探工程结束后对生活营地拆除,拆除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临时堆场应进行100%覆盖,辅以洒水降尘;对探槽等进行回填,对所有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地貌、植被恢复,对临时占地进行人工混播草籽。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次勘探项目主要为探槽、施工便道等土方活动产生的扬尘,以及建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因内燃机燃烧排放的尾气。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放,表土单独堆放,堆放时采取覆盖措施,覆盖率100%,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物料运输严格按规划的施工便道的路线行驶,车斗封闭,控制车速,必要时对土路行驶段进行洒水降尘;表土开挖过程中定期对产尘区进行洒水降尘,开挖后的表土堆放过程中如遇到刮风天气时可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探矿严格按照规划进度进行,探矿结束后及时将开挖的表土回填复垦。

(3)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项目区共设置1处临时生活营地,在营地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m3),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勘探区草地生态系统灌溉,预计可以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各种运输车辆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主要为勘测阶段使用挖掘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至90分贝,产生短期、局部影响,随施工结束后消失。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距离衰减来降噪;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车辆行驶严格控制车速,严禁鸣笛。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勘探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探矿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槽探产生的临时土石方暂存于探槽附近并将表土单独堆放,待勘探工程完成后用于探槽回填及覆土,恢复地貌;生活垃圾由生活营地的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柴油发电机使用柴油后产生的柴油桶、探矿设备、柴油发电机维修更换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一体式撬装危废暂存间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县**克布隆铜矿勘探

******县城南东177°方位直距63km处

******公司

******公司

本项目勘探区位于****县城南东177°方位直距63km处。行政区划隶属**县管辖,****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75°12′18",北纬39°08′10";项目总投资55.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万元,主要开展地质测量、探槽工作、化验测试工作,用于查明本矿床内共圈定主要矿体储量情况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工程占地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以天然牧草地为主,占地主要包括槽探、临时道路用地、生活营地,工程占地点状分布,面积较小,探矿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后,对区域土地利用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施工活动应限制在设计的临时占地范围内;避开大风天气、大雨天施工,表土尽量减少挖运频率和次数;勘探工程结束后对生活营地拆除,拆除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临时堆场应进行100%覆盖,辅以洒水降尘;对探槽等进行回填,对所有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地貌、植被恢复,对临时占地进行人工混播草籽。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次勘探项目主要为探槽、施工便道等土方活动产生的扬尘,以及建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因内燃机燃烧排放的尾气。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放,表土单独堆放,堆放时采取覆盖措施,覆盖率100%,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物料运输严格按规划的施工便道的路线行驶,车斗封闭,控制车速,必要时对土路行驶段进行洒水降尘;表土开挖过程中定期对产尘区进行洒水降尘,开挖后的表土堆放过程中如遇到刮风天气时可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探矿严格按照规划进度进行,探矿结束后及时将开挖的表土回填复垦。

(3)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项目区共设置1处临时生活营地,在营地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m3),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勘探区草地生态系统灌溉,预计可以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各种运输车辆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主要为勘测阶段使用挖掘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至90分贝,产生短期、局部影响,随施工结束后消失。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距离衰减来降噪;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车辆行驶严格控制车速,严禁鸣笛。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勘探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探矿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槽探产生的临时土石方暂存于探槽附近并将表土单独堆放,待勘探工程完成后用于探槽回填及覆土,恢复地貌;生活垃圾由生活营地的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柴油发电机使用柴油后产生的柴油桶、探矿设备、柴油发电机维修更换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一体式撬装危废暂存间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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