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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75号)、《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22〕26号)、******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房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温工集〔2024〕168号)等相关规定,经申请人自愿申请,经审核,现将****保障性住房2026年第三批申请对象,符合保障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本次公示的对象为通过审核后,符合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名单附后)。
二、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
****网站。
五、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或举报: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 0577-****1836
****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