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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空港规字〔2022〕3号)《**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穗空港规字〔2023〕5号)《**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穗空港委发〔2023〕16号)的有关要求,我委****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2024年度航空客货运补贴(第二批)申领材料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经审核,本次补贴金额合计12791.88万元。现将复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客运部分
中国****公司“**-布达佩斯”“**-旧**”“**-洛杉矶”“**-多哈”航线、****公司**代表处“**-巴林”航线审核通过,补贴金额合计8460万元。
二、货运部分
中国****公司“**-安克雷奇-纽约肯尼迪-安克雷奇-**”航线、马来****公司“**-**坡”航线、****公司“**-**”“**-**”航线、西北****公司“**-**”航线审核通过,补贴金额合计4331.88万元。其他货运航线审核未通过。
凡对上述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10日-2月14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管理局,020-****5133;电子邮件:gzkgwbsj@gz.****.cn。
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个人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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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