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项目不含税金额为****4500.00元,含税金额为:****7059.00元。
**等12个地市的55处办公用房和1****中心的分布式光伏系统,预估光伏组件安装面积20029㎡,总 装机容量需求3.61MWp;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系统勘察设计、报批报建、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光伏并网相关手续办理、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及基础维护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保等。
1.1.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1.3实施地域:**12个地市(**、**、**、**、**、**、**、**、**、**、**、**)。
1.1.4计划工期:自派单通知下达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1.1.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1.1.6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 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不含税单价(投标人应遵循国家相关要求,考虑不可竞争费用后,结合自身管理水平综合评估,进行报价。),勘察设计费不含税单价限价为0.14元/Wp,施工费(含线缆、支架等所有乙供材料)不含税单价限价为1.67元/Wp,乙供设备费不含税单价限价为1.64元/Wp,投标人报价高于任意一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下表格为ES系统固化内容,若与前文不一致,以前文为准。
| 标包1 | 太阳能组件 | 套 | 1 |
| 标包1 | 省本部及省会基建施工 | 项 | 1 |
| 标包1 | 省本部及省会基建设计 | 项 | 1 |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3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本项目联合体施工方提供,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四种资质。
1****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能源局(含派出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的资质三者必须同时达到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1)、2)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本项目联合体设计方提供,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具有以下****建设部门核发的1)或2)资质之一:
1)****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或有线或无线)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4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须至少具备1个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光伏项目(物资或施工))经验业绩。标书代写
注:(1)其中物资类的业绩内容需包含有集成施工或安装的工作内容。
(2) 须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5人员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本项目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证书: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名;
(二)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主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名;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1名。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标书代写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两家(以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授权牵头人协议书(协议书均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9)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10)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11****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13) 截至投标/唱价日期,根据《****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不受地域限制) ;
(14)截至投标/唱价日期,根据《****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禁入人员的。
(15)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中国或工信部网站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且行政处罚内容为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标书代写
2.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光伏组件)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品牌唯一授权证明。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同一品牌的,取制造商的投标文件参与评标,代理商投标无效。如为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不涉及
招标人:****
地址:****市民族大道117号
联系人:梅经理
电话:137****14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58号建兴苑B栋2603号
联系人:卢里德、龙峰、赖阳河、温小丰、杨**
电话:137****1412(受理项目有关业务咨询,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139.com
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123(供应商注册、CA证书办理、电子招投标相关业务,接听时间(工作日): 9:00-18:0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广****管理局
11.1项目采用系统远程公开唱价,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系统)上进行唱价,投标人可在ES系统上查看唱价情况、提出异议及确认唱价记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线上业务操作指导手册中的3.5开标管理,操作指导手册获取途径:登录ES系统首页“系统通知”节点下搜索“致全体供应商伙伴的公开信”,在附件里下载“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线上业务操作指导手册”。
11.2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系统)确认报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在网上电子签名确认唱价结果。投标人对唱价过程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系统)上提出,否则事后不予受理。未确认或超时确认开标记录的视为确认唱价结果,且对唱价过程无异议。
11.3 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公司(BJCA)证书,供应商进行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需使用CMCA证书,请尽快办理,办理途径详见https://mpus.****.net:9090/rest/goUserChoose。若因未及时办理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等业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