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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受理了********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6日(5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联系电话:0531-****151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市**区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
电子信箱:****@126.com/cqhbj@jn.****.cn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 |
| 1 | ****实验室项目 | **区 | **** | ******公司 | 2025-4-27 | ********实验室项目报告表.pdf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