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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1MACDPNBF2X | 建设单位法人:赖士浩 |
| 谢从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 |
| **** 年产10万吨一期5万吨高精度铜板带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40-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17.144368 纬度: 28.24574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2 |
| 鹰环函字【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00 |
| 11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81MACDPNBF2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0MA37U6HN5A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3万吨高精黄铜带、年产3.2万吨高精紫铜带、0.5万吨高精引线框架铜带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3万吨高精黄铜带、年产3.2万吨高精紫铜带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以电解铜、电解锌、电解镍、铜磷合金、工业铁、工业硅、铜镁合金为原辅材料,经熔铸、热轧、冷轧、清洗、钝化等工艺,形成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板带(其中高精黄铜带1.3万吨、高精紫铜带3.2万吨、高精引线框架铜带0.5万吨)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以电解铜、电解锌、电解镍、铜磷合金、工业铁、工业硅、铜镁合金为原辅材料,经熔铸、热轧、冷轧、清洗、钝化等工艺,形成年产4.5万吨高精度铜板带(其中高精黄铜带1.3万吨、高精紫铜带3.2万吨)的生产规模。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厂区污水管网应采用明管铺设。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洁废水、废乳化液废水、表面清洗及钝化废水(其中含脱脂废水、酸洗废水、钝化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实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净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等。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净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作****园区污水管网;废乳化液废水经隔油+破乳+混凝沉淀+气浮+二次破乳+二次混凝+二次气浮预处理、引线框架铜带酸洗废水经絮凝沉淀预处理(处理后镍的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后与其余表面清洗及钝化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废水以及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站采用调节+中和+混凝沉淀+斜板沉淀池+气浮+砂滤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上述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从严)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最终排入信江。 (2)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加强对各类废气的收集,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长期稳定达标;采取加强设备的密闭性、生产管理、车间通风换气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按环评要求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要求。 (3)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采取建筑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净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地面清洁废水、废乳化液废水、表面清洗及钝化废水、实验废水等生产废水及初期收集雨水和生活污水。1)纯水制备浓水、净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属清净水,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信江;2)废乳化液废水经过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排入破乳池进行破乳预处理(隔油+破乳+混凝沉淀+气浮+二次破乳+二次混凝+二次气浮)处理后,同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地面清洁废水、表面清洗及钝化废水、实验****处理站(隔油+中和+混凝沉淀+气浮+****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信江;3)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信江;4)初期雨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信江。(二)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电炉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轧制油雾、危废暂存库无组织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经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1)电炉烟气经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2)轧制油雾经5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5根20m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DA007、DA008排放;3)天然气燃烧烟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3直接排放;4)危废暂存库无组织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经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三)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对风机等较高噪音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等措施。 (四)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炉渣、废分子筛、废耐火砖、废铁渣、铁屑、废活性炭/废树脂/废膜;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催化剂、清洗槽渣、乳化液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布、滤袋、废滤芯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约13801t/a。危废约308.57t/a。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废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电炉熔化工序再利用;3)废分子筛收集后厂家回收利用:4)废耐火砖、炉渣、废铁渣、铁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5)废活性炭/废树脂/****公司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置;6)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催化剂、清洗槽渣、乳化液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布、滤袋、废滤芯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占地面积7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占地面积504㎡。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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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3.3878 | 3.51 | 0 | 0 | 3.388 | 3.38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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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3.2643 | 3.75 | 0 | 0 | 3.264 | 3.264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净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地面清洁废水、废乳化液废水、表面清洗及钝化废水、实验废水等生产废水及初期收集雨水和生活污水。 1)纯水制备浓水、净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属清净水,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信江;2)废乳化液废水经过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排入破乳池进行破乳预处理(隔油+破乳+混凝沉淀+气浮+二次破乳+二次混凝+二次气浮)处理后,同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地面清洁废水、表面清洗及钝化废水、实验****处理站(隔油+中和+混凝沉淀+气浮+****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信江;3)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信江;4)初期雨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信江。 | 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的COD、BOD、SS、NH3-N、TP、TN、动植物油、PH、石油类、总铜、总锌、全盐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1 | 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电炉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轧制油雾、危废暂存库无组织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经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1)电炉烟气经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2)轧制油雾经5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5根20m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DA007、DA008排放;3)天然气燃烧烟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3直接排放;4)危废暂存库无组织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经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运营期电炉烟气(烟尘)、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的金属熔化炉二级排放标准;天然气燃烧烟气(烟尘)、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的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电炉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SO2、NOx、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 1 | 隔音、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对风机等较高噪音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等措施。 |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外四周4个监测点的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炉渣、废分子筛、废耐火砖、废铁渣、铁屑、废活性炭/废树脂/废膜;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催化剂、清洗槽渣、乳化液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布、滤袋、废滤芯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约13801t/a。危废约308.57t/a。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废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电炉熔化工序再利用;3)废分子筛收集后厂家回收利用:4)废耐火砖、炉渣、废铁渣、铁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5)废活性炭/废树脂/****公司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置;6)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催化剂、清洗槽渣、乳化液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布、滤袋、废滤芯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占地面积7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占地面积504㎡。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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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