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正果镇 |
| 标的名称 | 正果镇正中街10号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 特色 |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4,00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格为首年每月租金,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97.79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3年 | ||
| 免租期限 | 1个月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正果镇正中街10号 |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证字第****806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85.48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住宅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 2、意向承租方须诺如被确认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等合同版本签署;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4、意向承租方****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5、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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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等情况。 2、承租方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整改工作,装修设计、使用管理须符合当地消防、安监、城管、市场监督所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将装修方案、经营规划方案、效果图及相关资料交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同意后由承租方投入资金进行装修改造; 3、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出租标的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承租方所收租金和其他收益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选择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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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进行线下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一并交至出租方,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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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委托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网。 4.我方历史与现状无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5.我方承诺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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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市**区环两山****公司 | ||
| 联系方式 | 135****6674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