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中心2026年包钢木材(铁路用木枕)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铁路用木枕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铁路用木枕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 ****-0001 标段名称: 2026年包钢木材(铁路用木枕)采购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按需交货。合同期一年。 付款方式: 挂账后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付款形式:商业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 不含税 ): 915800.0000 投标保证金(元):9000.00 备注: 1、以实际到货量进行结算;2、送货到使用单位;3、交货期与公告交货期一致。4、相同规格型号的报价必须一致;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包到价,税率13% 6、 履约保证金要求: 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采购中心财务科相关账户,(名称:****。****中心哪个科部室保证金)待其合同执行完毕,依据业主单位质量无异议证明,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7.技术协议要求中需要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为供货时提供。 质量相关要求说明:需满足防腐木枕TB/T 3172标准并完全响应技术附件各项指标要求 其他要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确定中标人。 2.4项目明细资料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身2023年至今(枕木类)供货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及相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发票有效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当月前。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提供材料必须清晰可辨无涂改无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有效期以签订日期为准。 2.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2-11 00:00 起至 2026-02-24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 6.投标保证金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02-25 09:00 (**时间)。标书代写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4338、181****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10.异议 |
|||||||||||||||||||||||||||||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可在该项目“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992/****623 |
|||||||||||||||||||||||||||||
| 11.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联 系 人:王瑞芬 业务部长:李广美 业务部长电话:****642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