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提出的位于**县**街道官江村的**县三友食用菌精深加工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审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及《**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场地高差和厂房功能使用需求,****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1、5#厂房平面布局及总图轮廓调整,±0.00标高由385.5米改为385.45米。2、6#厂房平面布局及总图轮廓调整,根据地形高差,设置负一层平面,缩小占地面积,留出空间给厂区行车回转,调整优化卫生间位置;调整平面西侧楼电梯布局,±0.00标高由389.40米改为390.35米。3、7#厂房平面布局及总图轮廓调整,重新布置柱子布局,调整内部平面空间,相应缩小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0.00标高由391.20米改为390.75米。4、11#厂房平面布局及总图轮廓调整,相应变动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0.00标高由392.85米改为393.75米。5、新增13#研发车间,场地平面布局及总图轮廓调整。6、本次拟建建筑外立面做相应调整。7、主要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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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2026年 2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