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综合仓库立体货架采购-年度
计划编号:
****
计划类别:
年度
计划时间:
2026年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综合仓库立体货架采购
项目单位:
****采购管理部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12088-6200-HQSH-机修
项目概况:
本建设项目前期主要包括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目前项目基础设计已批复,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一单一招
标包数量:
1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2026-02-28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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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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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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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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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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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填包装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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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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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封装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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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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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垛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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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综合仓库立体货架:托盘货位(约)1552个,箱式货位(约)14432个,在智能管理系统指令下,与入出库输送设备,托盘 AGV,箱式机器人,货架,带信息标签的载具、智能调度系统、信息显示与远程通知系统等设备共同组成全智能、自动高效率的现代化仓库,详见MR文件。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为自动化立体货架(智能仓储)的专业制造商或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1.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或供应商)应提供2022-2024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有效的指的是: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投标人(或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财务年度,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有效的指的是: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公司当年的财务报表;或近一年(2024****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1.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n),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三商”黑名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6)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时间认定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委员会对以上1)--7)项内容进行查询复核。 2、投标人应独立完成系统设计和规划,独立完成图纸、工程资料、设计计算书,以上内容均不得分包给第三方实施。(需提供承诺函) 3、投****公司,****公司)应拥有国家版权局核发的仓储管理系统软件(简称 WMS),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简称 WCS)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拥有软件注册商标,(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注册商标的扫描件,或提供网页截图和网址;****委员会进行查询复核)。 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类似实施业绩,提供的业绩应满足下面要求。如果单一业绩不能全部满足的,可提供多个业绩,但每个业绩必须满足其中两项要求: a)货架高度不低于5米,单托盘货物重量不小于1000kg(需包含WMS、WCS软件系统及输送设备); b)单个项目系统内同时运行的托盘或料箱AGV 数量不小于4台; c)单个项目货位数量不小于10000个,单托盘货物重量不小于1000kg;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技术附件和图纸或其他技术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②与合同对应的发票的扫描件(至少一张); ③提供业绩表(格式自拟),并注明:货位数量、货架高度、货物载荷、货物包装类型、合同签订时间、投产时间。业绩表须签字盖章,投标人****公司一致。如有名称变更,须提供证明文件。 ④最终用户出具的验收证明(至少包含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不包含以上信息,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未出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非计划系统停机超过24小时以上的重大生产影响(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备系统按《****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目录(2020)》提供分项报价和初步的分项列表(提供承诺书)。 (二)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标书代写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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