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南马镇上安恬村综合楼项目(南马镇2024-038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审批
浙江-金华-东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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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镇上安恬村综合楼项目(****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马镇上安恬村综合楼项目(****号地块)位于****马镇上安恬村大永线以东、横黄路以北位置,**农田;南至横黄路;西至农田;北至街面店、公寓。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193369°,北纬29.110645°。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旱地),根据《****马镇上安恬村上安恬自然村调整规划(调整后)》,本地块已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7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属于********经济**社。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3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六条“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同时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本地块属于用途变更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已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的文化用地(0803),为敏感用地,属于浙环发[2024]47号文件中的甲类地块,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因此,********经济**社委托**市****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按照相关导则和标准编写了《****马镇上安恬村综合楼项目(****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地块一直为农用地,至今不变。现状地块内为农田(旱地)、道路,内部分种植了青菜等农作物。因此,本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相邻及周边地块现状和历史上为农田、上安恬村、街面房、大永线、横黄线、凉席仓库、健身器材仓库等。

根据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且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检测因子均低于相关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因子与对照点相比基本一致,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以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的情形,因此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文化用地的要求,可以作为文化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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