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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佰唯样本库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598
通讯地址:**市**区海**线8.8****工业园****审批局
邮编:571152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佰唯样本库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秀****居委会美安生态科技**美安大道77号**高新**生物城A 1#厂房6层601、602、603室 |
| 环评单位: | **绿之源****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的佰唯样本库项目位于**市**区美安生态科技**美安大道77号**高新**生物城A1#厂房6层601、602、603室,厂房面积共计1513.01平方米,对厂房进行改建、拟配置空调组合式净化机组、液氮罐、离心机、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等设备。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①、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BⅡ生物安全柜实验废气经“自带的HEPA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紫外线灭菌灯”处理后气溶胶(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通风橱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紫外线灭菌灯”处理后VOCs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发电机使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并由专用排烟管道楼顶排放;消毒有机废气通过万级净化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AⅡ生物安全柜实验废气经“自带的HEPA高效过滤器+紫外线灭菌灯”处理后接入万级净化系统。 建设单位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定期对环保处理设备设施检修,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正常稳定运行;项目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证》及《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I819-2017)等文件,制定和开展自行监测,跟踪了解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保措施治理效果,根据监测结果,加强环保措施力度。因此,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每个实验台下水口均设置1套废水消毒装置,共设置7套,实验废水采用废水消毒装置预处理****处理站处理,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一期)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消毒装置处理工艺为“过滤+臭氧消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附录A中表A.2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处理厂的医疗废水可行技术为“一级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其中一级处理包括:筛滤法、沉淀法、气浮法、预曝气法;一级强化处理包括: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消毒工艺包括:加氯消毒、臭氧法消毒、次氯酸钠法、二氧化氯法消毒、紫外线消毒等。 废水消毒装置工艺属于一级处理,消毒采用臭氧,因此,本项目实验废水采用废水消毒装置的预处理技术属于可行技术。 ③、声环境影响结论 经预测,项目建成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④、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处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要求;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其贮存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等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执行;其他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一、科技服务业”-“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及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因此,本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是相符的。 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禁止类及限制类产业,因此本项目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是相符的。 |
| 选址合理性: | 1、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局部图(详见附图4),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是相符的。 2、与《**市美安生态科技**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相符性分析 根据《**市美安生态科技**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本项目选址位于新型信息产业布局内(详见附图5),项目用地规划为一类(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6)。本项目属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符合《**市美安生态科技**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产业布局及土地利用规划。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无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加强厂区绿化。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范围,且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无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