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005 ****环境局****分局) 传 真:0436-****004
通讯地址:**市**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建设项目 | **市**县黑鱼泡镇腰围子村,东经123°15′23.699″,北纬45°52′26.986″,项目东侧为荒地、南侧废品收购场地、西侧隔路为闲置房屋、北侧为荒地。 | **** | ******服务中心 | 年生产沥青混凝土20000t、商品混凝土10000m3、水稳料80000t,总投资1000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地面15m的仓顶排气口排放(DA001-DA003),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地面15m的搅拌主机排气孔排放(DA004);水稳料生产线: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地面15m的仓顶排气口排放(DA005-DA06),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地面15m的搅拌主机排气孔排放(DA007);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烘干筒加热粉尘及燃油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8),导热油炉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DA009),沥青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矿粉筒仓粉尘经仓顶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地面15m的仓顶排气口排放(DA011);厂区无组织粉尘采取苫布遮盖、洒水抑尘、输送皮带封闭等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清洗用水排入防渗沉淀池内,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初期雨水经隔油后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后回用于生产线。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进行生产,通过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不合格碎石外卖用于周边道路建设项目路基填方;沉淀池泥砂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带走;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导热油每三年更换一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