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心:
你单位《汉江崔家营枢纽二线船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投资131443.81万元在汉**流**市下游17公里处崔家营航电枢纽左岸建设汉江崔家营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项目代码:****)。工程规模为单线Ⅱ级船闸,近期(2035年)单向年通过能力2693万吨,远期(2060年)单向年通过能力3014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工程及配套工程,船闸工程包括闸首、闸室、导航墙、靠船墩、引航道及连接坝、输水系统、连接段航道疏浚工程、智慧船闸等内容,船闸有效尺度为300×34×5.6米(长度×宽度×门槛最小水深),船闸主体段总长387.0米,其中上闸首长42.0米,闸室长300.0米,下闸首长45.0米;上、下游引航道直线段长度均为523.5米,其中导航调顺段长度为198.5米,停泊段长度为325米。配套工程包括航标、锚地(下游1处8个锚位)、交通桥、桥梁防撞、船闸管理区等。
工程已纳入《**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公路水路重点项目库》,取得《****政府关于汉江崔家营枢纽二线船闸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优化调整下游锚地位置后,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和施工时序,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管理。下游锚地在后续施工图阶段须优化调整选址,禁止选择在国控监测断面的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范围内,同时避让****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崔家营省级湿地公园、汉江**段**鳊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省**市汉江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保护红线、贺店产卵场等生态敏感区;控制同一时段内疏浚等涉水施工作业范围,降低相邻两个工程同时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叠加影响。严控施工作业范围、强度、作业区施工船舶数量,限制施工船舶航速,最大限度减轻不利生态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施工应避开3-7月鱼类产卵繁殖期,施工进场前采取科学驱鱼作业,优化施工工艺,采用专用环保型疏浚船或对疏浚设备进行环保升级改造,采用环保疏浚工艺,最大程度减缓涉水施工对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实施水生植被恢复、鱼类增殖放流、人工鱼巢等恢复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态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优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按规定对临时用地和临时弃渣堆场进行迹地恢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涉水施工作业范围和开挖深度,利用卫星导航系统精确定位,减小疏浚、护坡抛石等产生的悬浮物影响范围。抓斗挖泥船采用封闭抓斗,并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运输环节发生溢流污染。泥舶配备滤水舱,滤水收集沉淀后随泥驳运至土石方综合利用处理单位处理。在疏浚施工区域下游用防泥幕帘围挡,严格控制涉水施工时段。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等经中和沉淀或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设备冲洗等。施工船舶和运营期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收集后上岸处理,禁止直接排入汉江。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防渗型玻璃钢三格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运营期管理区设置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管理区绿化。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发布航行通告,加强通航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海事部门、****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运营期合理安排船舶通行航道,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发生紧急事件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救援中心及有关单位报告。
(四)其他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船舶维修保养,减少废气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减缓噪声影响。妥善收集施工船舶垃圾和陆域生活垃圾交相关单位清运,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的环境管理。
(五)项目施工设计阶段需进一步完善、优化和细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将完善、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针对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监理报告。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
四、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五、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实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分局、****分局负责。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分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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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