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视力佳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长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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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2月11日 公示期: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

报告表

****开发区伟峰●东域C区 A地块S8号楼

****

****

经营范围为眼科疾病诊断、治疗、手术、视功能训练等相关医疗服务,不设置传染科、病理科、放射科。项目建成后,设置住院床位80张,门诊最大接待量约20人次/天。冬季供暖为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医疗废水;2.废气对环境的影响。3.噪声主要为设备对环境的影响;4.固废、危废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医疗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达****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室内换风系统收集后引至户外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封闭构筑物等措施,厂界北、东、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侧临**路一侧执行4a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检验废液等危险废弃物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中心 联系电话:0431-****1104(行政审批)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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