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专用110千伏变电站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襄审批环辐〔2025〕26号)

审批
湖北-襄阳-南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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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电站(施工专用110****电站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襄审批环辐〔2025〕26号)
时间:2025-11-28

****集团**张****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电站(施工专用110****电站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对《****电站(施工专用110****电站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电站(施工专用110****电站部分)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110kV****电站****电站,**20MVA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油浸自冷电力变压器(电压等级:110kV),3.15MVA有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油浸自冷电力变压器(电压等级:35kV)。

二、《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项目在建设和后续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禁止外排;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加强宣传教育,禁止运行维护人员随意砍伐站外植被,破坏原有生态环境。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站内合理规划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电站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电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电站站内事故油处置系统,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分局负责。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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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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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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