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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新营子镇塔布峁村采坑生态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新营子镇塔布峁村采坑生态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市**县新营子镇;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项****发电厂高保什储灰场的粉煤灰,对**市**县新营子镇内2个废弃砂坑进行回填覆土绿化治理,1#砂坑治理区面积为26957.46m2,2#砂坑治理区面积为27394.47m2,工程包括砂坑治理区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系统、砂坑回填复垦工程等。
联系人:杨海军;
联系电话:182****77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