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万吨新型功能肥料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荆州-松滋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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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年产40万吨新型功能肥料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90383㎡,包括高塔肥料生产车间,控释掺混肥车间、水溶肥车间、药肥车间、原材料及成品仓库、综合办公楼及食堂、研发楼、地磅房、锅炉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整套生产工艺及与之相配套的电气(力)设备、运输设备、电器管线、检验设备、装卸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40万吨新型功能肥料。
建设地点 **省-**市-**市 ****工业园 建设性质 **
行业类别 工业/化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23976.39 环保投资(万元) 173
建设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省**市松****工业园一支路西侧
邮政编码 434200 环评单位名称 ****环境****公司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6-02-11
公告开始日期 2026-02-11 公告结束日期 2026-02-24
公示名称 关于****年产40万吨新型功能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关于****年产40万吨新型功能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年产40万吨新型功能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估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项目代码:2402-421003-04-01-949460)建设地点位于**省**市松****工业园一支路西侧,用地面积111006.07m2,总投资23976.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新型高塔肥料20万吨、控释掺混肥5万吨、药肥10万吨、大量元素水溶肥5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塔肥料生产车间、水溶肥车间、控释掺混肥车间、药肥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办公楼、中控楼、配电房、机修间、给水、供电、排水、供热等辅助公用工程及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包装袋库、堆场等储运工程;同步建设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处理、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及风险防范工程。 《报告表》结论表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 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高塔造粒废气经塔顶废气处理区域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29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氨排放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磷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附件1磷化工行业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B级);高塔车间破碎、投料、冷却、筛分、包装等其他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磷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附件1磷化工行业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B级);水溶肥车间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磷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附件1磷化工行业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B级);控释掺混肥车间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磷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附件1磷化工行业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B级);药肥车间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磷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附件1磷化工行业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B级);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9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外排废气SO2、颗粒物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中不高于50mg/m3的限值;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小型)限值要求。 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控制,加强车间通风,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设备及车间清洗水经过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和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和沉淀处理后的制纯水浓水一****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捞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装置沉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农药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应急事故池,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加强日常演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应环保措施,防止施工期环境污染。 (七)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企业环保应达到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要求。 三、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372吨/年、氨氮0.037吨/年、颗粒物8.604吨/年、二氧化硫0.668吨/年、氮氧化物5.301吨/年。你公司应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 四、项目涉及产业政策、国土规划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违反本规定要求的,须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七、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2026年2月11日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年产40万吨新型功能肥料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电话:0716-****096 通讯地址:**市新**街道贺炳炎大道245****中心二楼B57-B61号综合窗口
公示部门 ****环境局****分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高塔造粒废气经塔顶废气处理区域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29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氨排放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磷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附件1磷化工行业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B级);高塔车间破碎、投料、冷却、筛分、包装等其他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磷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附件1磷化工行业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B级);水溶肥车间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磷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附件1磷化工行业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B级);控释掺混肥车间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磷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附件1磷化工行业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B级);药肥车间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磷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附件1磷化工行业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B级);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9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外排废气SO2、颗粒物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中不高于50mg/m3的限值;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小型)限值要求。 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控制,加强车间通风,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设备及车间清洗水经过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和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和沉淀处理后的制纯水浓水一****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捞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装置沉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农药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应急事故池,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加强日常演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应环保措施,防止施工期环境污染。 (七)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企业环保应达到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要求。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公示本-****年产40万吨新型功能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