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能源电力〔2016〕155号)要求,现予备案,特此通知:
一、企业名称:******公司。
二、企业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92956F。
四、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风机、风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停车场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电站;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注册资金:贰仟万圆整。
六、严格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标准,违反相关要求,将按《**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条规定,取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