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潭供热有限公司东部热源四厂危废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长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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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东部热源四厂危废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2月11日 公示期: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东部热源四厂危废间建设项目

报告表

****开发区****社区银屏路,在****(四厂)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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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开发区****社区银屏路,在****(四厂)厂区内,**危废暂存间8m2,最大贮存能力为8t。年周转废油桶0.05t/a和废润滑油0.2t/a,废催化剂2.5t/4a。废油桶和废润滑油定期委托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处理。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等对环境的影响。3.噪声主要为设备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二)本项目运营期厂区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标准;厂界及周边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

(三)产生噪声设备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固底座、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废临时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废油桶、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弃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中心 联系电话:0431-****1104(行政审批)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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