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电站项目 | |
| 审批文号 | **** | |
| 审批文件 | ||
| 批复机关 | ||
| 批复时间 | 2022年12月29日 | |
| 受文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 | |
| 项目法人 | **** |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市修**谷堡镇、洒坪镇和**市卫城镇 |
| 建设内容 | 建设4台单机额定容量37.5万千瓦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150万千瓦。****水库、****电站)、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场内永久公路等 | |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924657.05万元 | |
省发展改革委****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
**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电站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基地,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电站项目。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修**谷堡镇、洒坪镇和**市卫城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4台单机额定容量37.5万千瓦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150万千瓦。****水库、****电站)、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场内永久公路等。
四、本工程估算总投资924657.05万元,静态投资761411.76万元,其中20%为自有资金,其余80%向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贷款。
五、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要满足节能有关要求。
六、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项目应招标内容进行招标。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家能源局****电站选点规划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函新能〔2019〕25 号)、《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厅关于贵****电站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复函(黔自然资审批函〔2022〕1143号)》、《建设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20********0109号)》;《****政府****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黔府函〔2022〕166 号)》、《****移民局****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意见(黔移函〔2022〕30 号)》等。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如需变更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规定办理。
十、按照有关规定,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2年内项目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