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征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6年2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拟选聘供应商为****的157台车辆提供维修及其他相关服务,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5名。
2、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
3、服务期限:两年。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及服务对象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三、入围结果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工时费折扣(%) | 材料费折扣(%) |
| 第一入围 供应商 | **** | **市**区俭学街7号 | 50 | 80 |
| 第二入围 供应商 | ******公司 | ****原区化工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100米** | 50 | 80 |
| 第三入围 供应商 | **德宝****公司 | **省**市**区工人路454-29号 | 90 | 90 |
| 第四入围 供应商 | ******公司 | **省****原区昆仑路1-1号华淮市场院内 | 90 | 92 |
| 第五入围 供应商 | **天晟****公司 | ****原区秦岭路与沁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 | 90 | 90 |
评审专家名单
蒋晖 王海燕 齐悦 王永彬 弓勋(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向入围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0000元/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入围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
地址:****原西路16号
联系人:张杰
联系方式:0371-****8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2012号
联系人:李海鹏 赵卫敏
联系方式:0371-****6850 ****683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鹏 赵卫敏
联系方式:0371-****6850 ****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