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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三江河综合治理配套工程及**路道路两个项目)》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三江河综合治理配套工程及**路道路两个项目);
2、公示类型:方案公示(详见附件);
3、公示时间:从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7日,共7天;
4、公示地点:政府信息网站及现场公示栏;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提出对上述方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有效反馈时间:公告期间。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及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205室
联系电话:0763-****936
邮箱地址:****@163.com
附件:草案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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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