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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含铁尾渣及低品位铁粉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市**县汐子镇二龙村固体****园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利项目主要改造生产设施为φ2.4m×35m回转窑及配套环保设施(增设脱硫系统一套、臭氧脱硝系统一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市**县汐子镇二龙村固体****园区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56****515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蒙东云计算产业园B区2栋
环评单位联系人:闫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6****8213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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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自公示日期起,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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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