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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2-11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水厂扩建工程规划选址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局提出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等证明规划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异议。
一、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水厂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位于**县石洞镇阳洼窑村驼梁岘子。
拟用地面积:约0.3509公顷(最终以实际测绘为准)。
二、公示期间
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5日
三、公示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cn/)
四、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联系地址:******局(**市**县名藩大道**大厦)
联系人:王历虎
联系电话:0931—****431
传真:0931-****098(传真)
电子邮箱:****52313 @qq.com
邮政编码:730200
附件:****水厂扩建工程规划选址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