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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21MA29GLE7XR | 建设单位法人:朱洪强 |
| 朱洪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嘉****商贸路8号 |
| **县陶庄公共作业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陶庄镇南方水泥南侧岸线区块及其北面翔胜村地块 |
| 经度:120.77428 纬度: 30.9701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7 |
| 嘉环(善)建〔2023〕1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21MA29GLE7XR001W |
| 2026-01-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889 |
| 139.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21MA29GLE7X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8MA27Y8FW1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02MAEJ5YNY4M | 竣工时间:2025-12-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index a=show id=133 |
| **,件杂货码头,运输废旧金属、废不锈钢。 | 实际建设情况:**,件杂货码头,运输废旧金属、废不锈钢。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4 个 500 吨级件杂货泊位,以及建设 配套的装卸工艺设备、电气、控制、给排水、消防、仓储等相关基础设施,年设计吞吐 量120 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 124 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 4 个 500 吨级件杂货泊位,以及建设 配套的装卸工艺设备、电气、控制、给排水、消防、仓储等相关基础设施,年设计吞吐 量120 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 124 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装卸废旧金属。 2、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打包、压块,不应涉及金属清洗、表面处理等其他金属处理环节。 件杂货码头,不涉及干散货,危化品、集装箱等。 | 实际建设情况:1、装卸废旧金属。 2、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打包、压块,不应涉及金属清洗、表面处理等其他金属处理环节。 件杂货码头,不涉及干散货,危化品、集装箱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雨污分流、抑制扬尘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固废分类收集、环境管理等。 | 实际建设情况:已全部落实雨污分流、抑制扬尘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固废分类收集、环境管理等。 |
| 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较环评有所加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对码头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其中,北区码头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20m3,南区码头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 50m3。 2、南区、北区沉淀池有效容积分别取 135m3、54m3。 3、项目挖方总量3.46万m3,其中一般土方2.27万m3,淤泥0.8万 m3,钻渣0.05万m3,建筑垃圾0.34万m3;项目填方总量1.53万m3,其中表土0.32万m3,一般土方0.99万m3,石方0.22万 m3;项目借方0.54万 m3,其中表土0.32万m3,****公司购买;石方0.22万m3,来源于合法料场商购;项目弃方2.47万m3,其中一般土方 1.28万m3,淤泥 0.8万m3,钻渣 0.05万m3,运至弃土场处置;建筑垃圾0.34 万m3,运至**县建筑垃圾堆放场。 4、环评中确定的弃土场位于**县陶庄镇丁家村,直线距离本项目约 3.1km,但未明确具体的位置和坐标。 | 实际建设情况:1、北区设1座1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南区设1座3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2、南区设1座150m3的沉淀池,北区设1座60m3的沉淀池。 3、本项目实际挖方总量2.48万m3,其中一般土方1.63万m3,淤泥0.39万 m3,钻渣0.06万m3,建 筑垃圾0.2万m3,塘渣0.2万m3;项目填方总量2.04万m3,其中改良土0.12万m3,一般土方1.31万 m3,宕渣0.61万m3。项目借方0.61万m3,均为宕渣,来源于****公司商购。项目弃方1.05万m3,其中一般土方0.2万m3,淤泥0.39万m3,钻渣0.06 万m3,塘渣0.2万m3,运至弃土场处置;建筑垃圾0.2万m3,运至******处理站回收利用。 4、项目实际设置的弃土场位置与环评暂定的位置不一致,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位置一致,位于平黎公路以南,建汾公路以东,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6'10.28" ,北纬 30°58'4.57" ,占地 0.8hm2,弃方外运运输距离约 0.65km。 |
| 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污水沉淀池容积增大,土石方量较环评有所调整(挖方和弃方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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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南、北区沉淀池容积分别由135m3、54m3增大为150m3、60m3;南北区码头初期雨水池容积分别由50m3、20m3增大为350m3、100m3。 | 2025年12月26 日~27日,2天, 每天4次,厂区污水排放口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降噪措施;加 强到港船舶鸣号管理;禁止夜间生产作业。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区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降噪措施;加 强到港船舶鸣号管理;禁止夜间生产作业。 | 2025年12月26 日~27日,2天, 每天昼间各1次,码头厂界四周和西南侧敏感点翔胜村 |
| 1 | 设置生活垃圾接收和暂存设施,设置船舶油污水接收装置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 设置生活垃圾接收和暂存设施,设置船舶油污水接收装置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
| 1 | 生态补偿(增殖放流)4250元。 | 委托嘉****养殖场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并支付4250元 |
| 1 | 配备了围油栏、油拖网、吸油毡等应急物资,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根据《**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149-2018)等相关要求配备了围油栏、油拖网、吸油毡等应急物资;组织编制了《**县陶庄公共作业区项目(一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号:330421-2026-0003-L。 |
| 依托现有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及纳管系统,依托专业 ****公司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及纳管系统,依托专业 ****公司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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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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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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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陆生生态 (1)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 (2)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对沿线树木植被的影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应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降低植被损害。 (3)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植,不得荒废。恢复水土保持设施,减少水土保持设施面积的损失。 (4)不得随意丢弃疏浚和施工废渣,而应尽量再利用,或抛至指定地点。 2、水生生态 (1)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底泥疏浚会导致局部区域施工时段内的悬浮物浓度升高,影响浮游生物和水生植物生长,以及周边鱼类生存环境,进而造成鱼类数量的损失。在疏浚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管控水上作业范围,设置浮标围栏,不得随意占用非疏浚区水面。 (2)施工时应加强机械的维护,防止施工机械漏油污染水体。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操作规程,避免人为操作失当引起机械油污排放,从而污染水生生物生产环境。 (3)施工期间,以公告、宣传手册、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并适当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培训,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注重对施工区及周边鱼类、底栖等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捉河道鱼类等事件发生。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如个人卫生、粪便和生活污水),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尤其禁止抛弃有毒有害物质,减少水体污染。 (4)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5)为减免噪声对鱼类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选择高质量、高性能、低生产噪声的设备,针对振动比较大的机械设备,安装减振系统。在强夯加固施工中,重锤下落形成的噪声比较大,在现场设置隔音减震设施。 (6)对造成的底栖生物损失,建议进行生态补偿,单价参考 10 元/kg 进行估算,约 4250 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陆生生态 (1)施工前制定了施工作业制度。 (2)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按照明确施工范围施工,未扩大施工活动区域。 (3)无新增临时用地,全部在项目永久用地 红线范围内;弃土场目前已完成场地植被恢复工作。 (4)项目施工期间固废均已妥善处置,无遗留问题。 2、水生生态 (1)疏浚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管控水上作业范围,设置浮标围栏,无随意占用非疏浚区水面。 (2)施工期间,通过加强机械的维护,防止施工机械漏油污染水体;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避免了人为操作失当引起的机械油污排放。 (3)施工期间,以公告、宣传手册、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未发生施工人员捕捉河道鱼类等事件,未发生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和抛弃有毒有害物质事件。 (4)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码头涉水施工时间。 (5)施工机械设备选择高质量、高性能、低生产噪声的设备。 (6)与嘉****养殖场签订了生态修复(增殖放流)专项委托合同,并支付了生态修复费用4250元(与环评报告提出的费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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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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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废水 (1)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2)码头面、仓储区地面均应硬化处理;码头 面四周应通过围挡、高差等,避免废水流入河 道水体;码头面、仓储区地面均进行初期雨水 及冲洗废水的收集,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进入 沉淀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沉淀池有 效容积,取初期雨水、冲洗废水二者水量中较 大者,故南区、北区沉淀池有效容积分别取 135m3、54m3。 (3)船舶污水委托**** 接收处置。 2、废气 船舶到港后使用岸线系统,关闭辅机。大风天 避免装卸作业。厂区车辆限速;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降噪措施;加 强到港船舶鸣号管理;禁止夜间生产作业。 4、固体废物 船舶生活垃圾、陆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 运处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妥善处置。 参照《**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求》(JT/T451-2017)、《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等相关要求进行配备,并纳入区域溢油应急联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废水 (1)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2)码头面、堆场地面硬化处理;码头面四周应通过围挡(堰);码头面、仓储区地面均进行初期雨水及冲洗废水的收集,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调查,北区设1座1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南区设1座3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南区设1座150m3的沉淀池,北区设1座60m3的沉淀池。 (3)码头设置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装置,委托****外运处置;船舶生活污水依托仓储区污水收集及纳管系统。 2、废气 船舶到港后使用岸线系统,关闭辅机;大风天避免装卸作业;厂区车辆限速;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到港船舶鸣号管理;禁止夜间生产作业。 4、固体废物 船舶生活垃圾、陆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船舶含油废水委托****外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县阳 林****公司处置。 按照JT/T451-2017和JTS149-2018配备了围油栏、油拖网、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并委托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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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