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滨镇溪楼村兴渭楼周边风貌提升工程

审批
广东-潮州-饶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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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发改投审〔2026〕37号

关于浮滨镇溪楼村兴渭楼周边风貌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浮滨镇溪楼村兴渭楼周边风貌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入库项目(第十六批)及资**排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浮滨镇溪楼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混凝土路面改造约250㎡;人行路道敷设青石板路面约240㎡;排水沟拆除及重建约110m;**人行道约700㎡;**挡墙133m,上做混凝土仿木栏杆,配置26套太阳能栏杆灯;**44套6m高太阳能路灯;**174㎡**草护坡及39.4m钢筋混凝土护脚;**400*400*30厚青石板路面约15.1㎡、188㎡步道砖、132m路缘石,排水沟改造123.6m;340㎡砼路面硬化;**235.3平方卵石铺装、636.5平方碎石地面铺装,配套13.7m卵石挡墙,25.6㎡透水砖地面;外立面真石漆改造约530㎡;购置成品定制鹅造型雕塑一座,配套基础与底座。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139.1157万元,其中:工程费124.02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092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