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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黔人社发〔2025〕1号)等规定,经施工单位申请,我局对**市**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核查,拟返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办公综合大楼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工程地址:****社区老326国道西侧
开工日期:2013年8月
竣工日期:2015年9月
保证金存储金额:480000.00元
二、公示期限及异议处理
公示期: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共30日)
若该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请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欠条、考勤记录等)至我局实名反映。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我局地址:**区播南街道播南大道长溪桥红绿灯处
联系电话:0851-****6302
联 系 人:王艳
**市****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