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天然气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11日 10:45 |
| 预算金额 | ¥125.7025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明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124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经开区洛羊工贸片区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124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中心B座15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8509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天然气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2026年管道天然气,天然气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天然气》(GB17820)标准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标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5.702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公用局文件《****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合资相关问题的批复(市政燃[2008]36号)》****公司的经营区域及经营范围;****建设局《关于明确****燃气运营商的请示》的回复,明确了****确属****公司管道经营范围内,且****公司是该项目的唯一一家城市管道天然气运营商;****公司****集团****公司****公司,自2024年8月6日起,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团****公司决定,开展对****公司吸收合并程序,吸收合并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依法注销,其全部财产、权利、义务以及业务和人员****集团****公司承继。本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种情形:“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省**市**区春城路109号
2026-02-12至2026-02-25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经开区洛羊工贸片区11号
联系电话:0871-****124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市华**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1-****14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中心B座15层)
联系电话:0871-****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