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五十一站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建设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西青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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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对****建设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cn

通讯地址:**区中**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 ****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建设实验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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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杨柳青柳邑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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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市**区杨柳青柳邑路9号,本项目投资150****实验室,购置设备电子天平、可见分光光度计(**仪电)、电热鼓风干燥箱、箱式电阻炉、生化培养箱、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干燥箱、电热鼓风干燥箱、气相色谱仪、压力蒸汽消毒器、标准光源箱、电动钢勾心弯曲试验机、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预计年出具检测报告1000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环境因素可恢复到原有水平。

运营期

废气

(1)实验室检测过程产生的无机废气、燃烧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废气主管道,经一套“过滤棉+SDG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2)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废气主管道,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器具润洗废水、物理实验用水、清洗器皿废水(第三、四次清洗)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处理厂处理。实验废液(配置、稀释废液、大型机器用水)、清洗器皿废水(第一、二次清洗)为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清洗干净后的废实验器皿随生活垃圾一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过滤膜由供应厂家回收,玻璃培养皿经高温高压消毒后循环利用。实验室产生不含有沾染毒性、无感染性及其他危险特性的包装物、滤纸、A4纸、物理实验产生的废样品等作为一般固体****公司;危险废物:实验废液(配置、稀释废液、大型机器用水)、实验室废弃物(过期试剂药品、试剂瓶等)、清洗器皿废水(第一、二次清洗)、废培养基、灭活后的微生物样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管理部门定期清运。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