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产20万吨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项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澄清为: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注:根****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因此招标文件中涉及“诚信综合评价分”的,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标书代写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农场 |
地址: |
**市**区枫林路18****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 |
| 邮编: |
53710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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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罗婷婷 翟思旖 |
联系人: |
黄天懿 **红 黄振宁 刘风 |
| 电话: |
0771-****822 |
电话: |
0771-****659 |
| 传真: |
0771-****822 |
传真: |
0771-****659 |
2026年2月11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澄清公告-年产20万吨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盖章版).pdf 附件:[****001]年产20万吨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