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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经济开发区投资****公司申请办理位于****工业园区的不动产登记事宜。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地籍调查规程》(GB_T 42547-2023 )以及《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有关规定,组织了调查与测量,宗地面积23417.40平方米。****开发区投资****公司持有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开发区投资****公司所占宗地为国有土地,其权属来源清楚、无纠纷。现将该宗地的四至界线(****市**常****公司、南至道路、西至道路、北至金宜大道)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3月30日。若对公告的地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若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界址边线等有异议者),请于 2026 年03月30日前,持与公告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到****(地址:**市**区高家堡西路1****中心二楼,电话:0778-****780),申请办理复查手续,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告结果有效,以公告结果确定权属界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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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