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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司综合能源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2000吨超导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红崖子园****预留空地;
公示内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
联系人:罗聪;
联系电话:199****8066。
验收组结论:****年产12000吨超导新材料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