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玻璃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村村东**玻璃器皿重****园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监测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任志鹏
电话:180****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