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基地入园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三**路31****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9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基地入园企业)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基地602栋厂房6楼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基地入园企****基地内项目资产转让的迁改建的电镀项目,****公司为博****公司。原项目位****基地303栋厂房3楼,先后于2011和2019****环境局审批(惠市环建〔2011〕79号、惠市环建〔2019〕56号),****处理站的电镀废水量为100t/d。 本****基地401栋厂房1楼,占地面积2478.24m2,建筑面积2674.50m2。项目主要从事铜线的拉丝和电镀加工,年生产铜线7228卷,总电镀面积为80.618万m2/a,其中,外层总电镀面积约40.309万m2/a。主要的镀种有:镀银(预镀银、镀银),项目设置4条中拉连续镀银自动线、12条小拉生产线。****处理站的电镀废水量为30t/d。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将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银废水、综合废水等分4类收集后,由各****基地废水处理厂分类处理,第一类污染物在其相应的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珠三角”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对应的排放限值标准后再进入后端的综合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约60%****基地中水回****基地内企业前处理、废气喷淋和车间地面清洗用水,其余约40%尾水排放按照《****生态环境厅****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20]565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2、废气 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于酸电解洗和检测室检测工序,氰化氢废气源自活化、预镀银和镀银工序,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废气源自退火工序。建设单位将生产废气分别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