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养老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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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养老机构的公告

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依法办理登记并备案;

2.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4.参与机构应依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中存在重**全隐患正在整改中的养老服务机构不纳入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范围;

5.机构具备在**全域服务能力,不得因机构自身原因拒绝入住;

6.不能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7.参与机构应具备使用“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8.参与机构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9.参与机构应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床位费、照料护理费、餐费等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资格。

10.未涉嫌从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

11.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遴选只支持线下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民政局0353-****436。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14日18:00前将以****民政局养老办,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PDF格式同步发送至邮箱****@163.com。

1.养老机构遴选申报表(附件1);

2.养老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3.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附件2)

4.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

5.养老服务人员取得的养老护理员或长期照护师相关等级认定证书复印件;

6.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7.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资质审核。县民政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有无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重**全隐患等。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养老机构补贴项目服务商。

三、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遴选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机构自行承担参与遴选产生的全部成本。

3.****民政局负责解释,政策调整时按最新规定执行。


附件1: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养老机构申请表

附件2:**XX机构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

附件3:养老机构诚信承诺书


2026年2月10日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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